住建局推广应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

发布时间:2026-09-07 16:40:41|来源:信用永城|专栏:信用动态

为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,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充分发挥信用监管赋能作用,市住建局严格依托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,将企业信用等级、信用记录、风险提示全面融入施工现场监管、涉企执法检查、行政审批服务、日常督导帮扶全过程,全面推行差异化、精准化信用监管,有效提升行业治理效能,现将具体做法总结如下:

一、主要做法

(一)依托信用评价,实行施工现场差异化监管

市住建局在日常建筑工地安全巡查、质量督查、扬尘治理、文明施工督导等工作中,常态化查询企业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。对信用良好、无失信记录的建筑企业,适度减少常规检查频次,以帮扶指导、政策宣讲为主,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施工的干扰;对信用一般、存在轻微失信或风险提示的企业,增加抽查频次、加大巡查力度,重点盯守质量安全、扬尘管控、隐患整改等关键环节;对严重失信企业,实行重点监管、跟踪督办、闭环整改,实现“守信不扰、失信严管”。

(二)结合信用等级,规范涉企入企执法检查

在日常涉企检查、安全隐患排查、动火作业专项督导、蓝天保卫战工地帮扶工作中,市住建局严格对照企业信用评价状况开展分类履职。对守信企业,优先采取指导式、提醒式、帮扶式柔性监管;对失信企业,严格落实检查全覆盖、问题全排查、隐患全整改,倒逼企业规范施工管理。同时结合扫码入企制度,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,区分行政执法检查与日常帮扶排查,杜绝随意检查、重复检查,规范执法行为。

(三)运用信用结果,优化政务审批服务

在施工许可、质量安全监督、企业信息变更、业务咨询指导等日常服务中,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。对信用优良企业,主动提供政策指导、流程帮办、优先受理等便利服务;对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,加强政策告知、合规提醒,督促企业及时整改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,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信经营。

二、取得成效

一是监管更加精准高效。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管理,有效盘活监管力量,将有限人力重点投入高风险、低信用项目,大幅提升工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效率。

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对守信企业降低检查频次、落实柔性执法,切实为优质企业减负增效,充分释放守信激励红利。

三是行业秩序更加规范。通过信用约束与正向引导并行,有效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合规经营主体责任,行业整体信用意识、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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